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歸集的住房公積金委托指定銀行向參加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在本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發放的專項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具備的條件:正常繳存+個人征信良好。
正常繳存,是指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申請貸款時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建立應為6個月(含)以上,在申請貸款時,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為正常繳存狀態,且在申請貸款之前的6個月內連續足額繳交。
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公積金貸款額度=貸款職工(夫妻雙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計算)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2+從貸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限止繳存住房公積金總額(按貸款當時繳存標準)。
住房公積金貸款注意事項:
1、個人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夫妻雙方公積金可合并計算)也為40萬元。
2、以家庭為單位,每個家庭(含夫、妻兩人)最多只能公積金貸款兩次,并且只有在第一次公積金貸款還清之后,才能申請第二次公積金貸款。
3、對已經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并已結清貸款的繳存職工,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即購買商品住房首付低至2成。
4、只要公積金貸款還款滿一年以上,可以申請提前還款,提前還清的部分貸款將不再產生利息。
5、桂林支持異地公積金貸款。
6、桂林暫不支持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